根據《深圳經濟特區(qū)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(jiān)督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按照年度審計項目計劃,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22日,我局對深圳市鹽田區(qū)疾病預防控制中心(以下簡稱區(qū)疾控中心)送審的區(qū)疾控中心2016年設備購置項目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。審計工作得到該單位的支持和配合,審計實施工作進展比較順利。審計過程中查閱了該單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資料和報表、賬冊、會計憑證及合同等資料。區(qū)疾控中心對其提供的會計資料及其他證明資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負責,深圳市鹽田區(qū)審計局的責任是依法獨立實施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。
一、基本情況
區(qū)疾控中心2016年設備購置項目經深鹽發(fā)改投〔2016〕88號文批準立項,計劃投資148萬元,資金來源為區(qū)財政。項目建設單位是區(qū)疾控中心。設備于2016年12月7日通過竣工驗收,質量驗收等級為合格。
二、審計結果和審計評價
(一)審計結果
該項目竣工決算送審金額為1,359,700.00元。經審計,審定金額為1,359,700.00元,本次決算審計無核減,詳見附件。
(二)審計評價
審計結果表明,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方面,基本能夠按照基建程序實施并管理項目,設備資料齊全;在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方面,會計資料完整,所披露的會計信息真實地反映了建設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情況;在投資計劃執(zhí)行方面,該項目計劃投資148萬元,實際投資135.97萬元。
深圳市鹽田區(qū)審計局
2017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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